全校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关于依法开展网络平台备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现就我校网络平台公安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各单位及下属部门运营管理,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各类网络平台,均需按要求完成备案。
二、备案方式及时限
备案平台:统一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beian.mps.gov.cn)在线提交。
完成时限: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
三、备案材料及流程
备案相关操作请参照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通知附件的《网站备案用户手册》《APP注册登记用户手册》《小程序注册登记用户手册》等六类业务指引,以及平台办事指南、常见问题说明,按流程规范完成信息提交、更新等操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次备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排查本单位所属网络平台,做到应备尽备,不漏报、不瞒报,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
2.已停运的网络平台需及时申请注销;后续新增或变更信息的网络平台,须在上线或变更后30日内办理备案或变更手续。
3.若未按期完成备案、备案信息不实,将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五、咨询渠道
1.官方咨询:备案技术及流程问题可拨打公安部门指定咨询电话:邬显 15181209919(工作日 9:00-17:00)。
2.校内咨询:校内协调事宜请联系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权俊铭 18981607015。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备案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流程。
附件: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关于依法开展网络平台备案的通知》.rar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202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