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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直属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4-04-26 10:02:30    作者: 周珺、熊莉萍    审稿人:王心怡


4月22日至23日,中心直属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一次党纪学习教育。4月22日上午,全体处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业务主管、党支部支委、分工会委员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研究安排了中心内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相关工作。

4月23日,中心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会上,直属党支部书记刘涛传达了学校党委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和中心支部的学习计划。大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领会了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精神要义和学习要求。通过图文对照,全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

学习会上,中心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兼纪检委员尹祥通报了校内近期违纪典型案例。在学习交流环节,大家纷纷交流了本次学习的体会和感想,就中心招投标工作、采购工作、招标技术参数拟定、市场调研等情况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点、违规违纪情况等进行分享。尹祥强调,中心全体党员和职工要绷紧纪律规矩的弦,认真吸取案例中的真实教训,防微杜渐,在中心招投标、采购等工作中要有风险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不能抱侥幸心理,杜绝各类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刘涛表示,大家要深刻领会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刻内涵,要以学习党规党纪为基础,从典型违规违纪案例中汲取教训,杜绝各类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他要求,中心职工要加强专业技能和党纪学习教育,在招投标、采购等具有一定风险的工作中,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参与招投标项目前期市场调研过程中要做到“三不得”:不得参加厂商的宴请,不得参加各类非正规组织的会议,不得收受礼金礼品。中心要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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